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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安跌宕起伏,昭示政法系统改革迫在眉睫

2020-07-30 15:03  

作者: admin   

  如果说孙小果案是这次扫黑除恶的正面典型,那包头案可能就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一举囊括各种症结的反面教材。 侦查机关的嚣张跋扈、滥用权力,检察机关的缺乏制约、贪赃枉法,以及审判机关的独断专行,丧失公正,都在这个案件里暴露无遗。 这或许已经不是某个官员的问题,而是系统性的恶臭。 有罪推定、未审先定、程序不公,自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从未如此大踏步地开倒车。

就扫黑除恶,我写过不少文章,包头案也写过几篇,但是很遗憾的是,有几篇被外星人劫持了,其中不乏当天50万加的。我批过包头公安半夜私闯律师入住的酒店,也批过公诉人涉嫌受贿不回避,更对法院不能公正主持庭审颇有微词。有人担心我会不会遭到打击报复。最终我们等到的是包头公安被列为这次整顿的第一个,涉嫌受贿的公诉人被监委调查,审判的法院也被重新指定到了乌海。
对于包头案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涉嫌敲诈勒索,我不予置评,因为不了解真实情况,但对于半夜闯入律师房间宣布查扣律师费,直接挑战了整个律师业存在的基础,我是有过专门评论的:《个案说法:》。该事件至今没有一个结论,这两天又发生了公安机关直接对王永明女儿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因为她一直在举报和控告。被举报者对举报者立案调查,都不讲什么回避了吗?公安部把包头公安纳入整顿教育第一批单位,没有任何触动吗?

公诉人李书耀被纪委监委调查后,有律师撰文说,李书耀也曾有过法治梦想。我不以为然。如果他真有法治梦想,不会在起诉书里存在那么多错漏,导致开庭十三天仍在争议这份奇葩的起诉书,也不会通过中间人收受贿赂毫无愧疚,更不会在庭上还强词夺理。他被调查了,那位力挺李书耀的检察长呢?说涉嫌受贿也不属于回避事项的徐亚光呢?似乎马上就跟他划清了界限吧?那么,李书耀怎么用了四个月就从员额检察官升到检委会委员,为什么涉嫌受贿了检察长还要力挺他,不应该也查一下吗?
自治区检察院倒是态度很好,召开会议,深入剖析王永明涉黑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指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起诉书出现多处错漏,诉讼监督不规范、不严格,检察官李书耀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严重损害司法公信,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包头市检察机关要针对案件办理中暴露出来的执法司法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刻剖析反思,认真汲取教训,严肃执纪问责。

法院呢?在这场闹剧中,扮演好自己居中裁断的角色了吗?我看也没有。按照我们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目标,对抗式诉讼中,法官是消极中立的,你让公诉人和律师辩论,不能拉偏架。可是本案中,法官都占到哪里去了,差点站到公诉人席上去了。不让律师提异议,不完整听律师意见,动辄训斥。当然还有更过分的,海南那个法院都把律师赶出去了。有些法院,不让律师充分辩护,动不动就祭出“扰乱法庭秩序”的大招,驱除律师。现在有些涉黑案件,法院提前介入,我是反对的,这样就失去了中立性,很容易审控结成联盟,一起对抗律师。他们对律师的成见是显而易见的,但我就不明白了,李书耀将来如果受审,他难道不请律师为他辩护?
包头案的乱象,昭示了政法系统整顿迫在眉睫。最高法院首席和最高检首席讲话都很好,铿锵有力,但基层法院检察院经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是法治出轨。基层的问题,尤其是这次扫黑过程中,公安太强势,一旦定调,检法两家配合多于制约和监督,都被它牵着鼻子走。人已经抓人,财产已经查封了,你们看着办吧。反正涉黑的四大特征那么主观,总可以往上套。说句不好听的,整个刑事诉讼并不是以审判为中心,而是以侦查为中心的,实行的依然还是卷宗笔录中心主义。再不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谁来信任司法?谁又来信任公平正义?
我们可能希望这场整顿司法系统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把沉珂积弊,摧枯拉朽般地扫落。但如果这依然像扫黑除恶一样是运动式治理,那我还是对法治的前景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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